品牌化也成為新一代跨境電子商務的主流。商標作為一項重要的知識產權,賣家希望建立一個獨立的品牌,首先,注冊外國商標。眾所周知,歐洲在保護商標和知識產權方面處于世界優先地位,在美國申請商標可以為企業開拓國際拓市場做好品牌競爭保駕護航。
美國申請商標的常見問題(宣誓):
Q:美國商標申請何時被要求提交使用宣誓書?
A:美國商標被要求提交使用宣誓書交使用宣誓書和有關使用證據:
1)如果是以“意向使用”為基礎進行申請,在商標公告完成核準注冊后,需要在6個月內提交使用宣誓及相關證據。
2)商標注冊完成后第5—6年,需要提交商標使用宣誓和相關使用證據;
3)每10年提交續展申請時,都需要提交商標使用宣誓和相關使用證據。
Q:如果不提交使用宣誓?結果會如何?
A:以上3這情況,如果是di一種情況,不提交使用宣誓將導致商標不能注冊,最終申請無效;如果是二種情況,將導致商標無效;第三種情況,不提交使用宣誓及證據會導致商標沒法續展,從而也會導致商標無效。
Q:美國商標申請對商標使用證據的具體要求是什么?
A:同一個美國商標,申請多少個類別,就需要提交多少個類別的使用證據。所以雖然美國商標可以一標多類,但由于使用證據需要每個類單獨提交,所以在提交申請時一般也都是每個類單獨提交一份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