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 價:41.00元/米
產品/服務:外墻伸縮縫
品 牌:堅策
長度:3米/支
縫寬:250mm
厚度:1.2mm
供貨總量:1000 米起 訂:10 米
發貨期限: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內發貨
所在地:貴州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有效期至:長期有效
最后更新:2019-10-22 09:01
瀏覽次數:1162
序號 |
項目 |
金屬蓋型 金屬卡型 |
單、雙列嵌平型 |
抗震型 |
承重型 |
1 |
拉伸、壓縮時大摩阻力,KN/M |
<4 |
<18 |
<18 |
<4 |
2 |
拉伸壓縮時變位均勻性,mm |
±2 |
±3 |
±3 |
±2 |
3 |
伸縮量(L為中軸桿中心距離),mm |
±0.5l |
±25 |
±25 |
±0.5l |
4 |
垂直變形量 |
---- |
---- |
±0.2縫寬 |
---- |
5 |
承載,kg/m2 |
≥960 |
≥3000 |
1、 實驗方法
6.1膠料硬度實驗按GB/T 6031-1998規定進行。
6.2膠料拉伸強度,扯斷伸長率的測定按GB/T528-1998的規定進行。
6.3、膠料脆性溫度實驗按GB/T1682-1994的規定進行。
6.4、膠料熱空氣老化實驗按GB/T3512-2001的規定進行。
6.5、膠料耐臭氧化實驗按GB/T7762-1987的規定進行。
6.6、尺寸偏差:應用剛直尺或者游標卡尺測量。
6.7、外觀質量:用目測量方法逐個檢查。
6.8、不銹鋼板實驗按GB/T3280-1992、GB/T4237-1992規定進行。
6.9、鋁合金型材,鋁板、鋁合金板實驗應按GB/T3880-1997、GB5237的規定進行。
6.10、成品力學性能實驗
6.10.1、實驗設備應能對整體組裝后的變形縫裝置進行力學性能及功能性實驗。如果實驗設備限制時,不能對整體變形縫裝置進行試驗,則可取1米實樣進行試驗。
6.10.2、在實驗平臺上,兩邊用定位螺栓或其它的有效方法將伸縮裝置試樣與基座連接,然使試樣裝置模擬拉伸、壓縮、縱向變化,實測拉壓過程中水平摩阻力、變位均勻性、實際伸縮量及垂直變形量和承載能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6.10.3、有條件時,應對試樣進行抗震實驗。
6.10.4、所有型式變形縫裝置應做零部件安裝、更換方便性實驗。
7、檢驗規則
7.1、出廠檢驗
7.1.1、產品出廠時,應逐件進行外觀質量、外型尺寸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出廠。出廠時應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7.1.2、不合格的產品可進行一次修補,修補后仍不合格則不允許出廠。
7.2、型式檢驗
7.2.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進行型試檢驗:
(1)新產品投產時
(2)膠料配方改變,工藝結構型式改變時:
(3)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
(4)重點工程或用量較大的工程
5)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用戶提出要求時。
7.2.2、檢驗項目
7.2.2.1、膠料的硬度、拉伸強度、扯斷伸長率、脆性溫度每批膠聊檢驗,并應有進廠材質證明;膠料的臭氧老化,熱空氣老化實驗每年檢查一次。
7.2.2.3、成品力學及功能性檢驗:
投產時,應提供規定實驗段全部實驗項目詳細完整實驗報告。
定期檢測,可僅作拉伸、壓縮大水平摩阻力,伸縮量實驗。
8、 標志、包裝、運輸、儲存
8.1、標志
產品應有明顯的標志,其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廠名、廠地址、批號、檢驗員代號和產品標準號。
8.2.1、產品應該根據規格及貨運重量規定,采用不同的包裝。應牢固可靠。
8.2.2、箱內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技術文件。
8.3、 運輸、儲存
8.3.1、產品在運輸中,應避免陽光直接暴曬,雨淋雨侵,防止變形,且不能與其它有害物質相接觸。
14J936《變形縫建筑構造》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小于等于9度地區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與工業建筑工程露明部位的建筑變形縫,適用縫寬為25mm~500mm。
本圖集是對原國標參考圖集04CJ01-1、04CJ01-2、04CJ01-3的提升編制,本圖集共編入建筑變形縫常用的A、B、C、D四個系列變形縫裝置的構造詳圖及選用規格表,每個系列按使用部位分為:樓面變形縫、內墻和頂棚變形縫、吊頂變形縫、外墻變形縫和屋面(包括停車屋面)變形縫裝置;按使用形式分為:平面型變形縫、轉角型變形縫裝置;按構造特征分為:蓋板型變形縫、卡鎖型變形縫、嵌平型變形縫裝置;為滿足特殊使用功能的要求編入了防震型變形縫、承重型變形縫裝置等。
變形縫裝置根據工程需要加配阻火帶和止水帶,可達到防火和防水的要求。圖中規格表可供設計人員根據實際工程需要直接選用、施工人員照圖施工。
本圖集所編內容較全面,總說明中對建筑變形縫、建筑變形縫裝置的選用要點、適用范圍、構造特征、材料和施工要求等進行了圖文并茂的詳細論述。本圖集采用分系列編排的形式,方便使用者配套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