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 則
一、 確保公司建設工程按期、保質順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 工程管理由總工程師牽頭,工程部、材料設備部、經濟管理部配合實施。
工程施工技術、質量管理
一、責權劃分
(一)建設單位
1、 協調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的關系。
2、 根據國家的有關標準、規范、規程、規定、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承包合同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國家規定和設計的行為提出整***字確認。
十三、中間驗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設單位召集施工、監理、設計聯合進行驗收,做出書面記錄,后續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設備試運轉
(一) 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進行試運轉
1、 安裝工作完成,并經質量檢驗合格;
2、 技術文件規定的檢驗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試運轉方案編制完畢;
4、 測試量具,工具齊備。
(二) 試運轉由施工單位主持實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加。
(三) 試運轉記錄應完整歸檔。
十五、竣工驗收
(一) 竣工驗收條件:
1、 合同規定的工程范圍施工完畢,并達到質量標準;
2、 檔案齊備。
(二) 竣工驗收由質量監督總站、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聯合進行。
(三) 竣工驗收應填寫驗收單。
十六、質量評定
(一) 質量評定按《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按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劃分進行檢驗評定。
(二) 質量評定由施工單位按標準規定組織相應的人員進行。施工單位自檢核定合格報監理單位核準。
十七、持證上崗
(一) 需要持證上崗特殊工種,施工單位必須安排持證人員操作。
(二)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隨時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情況,并有權停止無證人員工作或拒絕確認由無證人員進行施工的工程質量。
十八、質量保證資料
施工單位應按市建委的有關文件的規定整理質量保證資料。質保資料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整理,嚴禁寫“回憶錄”和編假數據。質量保證資料應報監理審查、登記、竣工后由施工單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報監理核定。
十九、質量事故
(一) 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時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有效措施。
(二) 質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補掩飾。施工單位需組織有關方面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寫出書面方案報監理。經設計和監理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理。
(三) 事故處理完畢,施工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報告應說明事故原因,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家里對處理結果進行檢查、登記備案。
二十、計量
(一) 施工使用的儀器、量具必須合格,并在規定的計量檢定周期內使用。
(二) 監理應對在用的量具的“檢定合格證”進行檢查、登記。
二十一、分包工程質量
分包單位的資質由建設單位和監理確定,分包工程質量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由總包單位出具。
***管理
一、 管理職能
(一) 常務副總經理負責***工作的和審批。
(二) 工程部負責確認工程***的實物量。
(三) 經管部負責審查工程***的金額,確認材料價差補償范圍、種類及預算量。
(四) 材料設備部負責確認價差***。
二、 辦理***的范圍和依據
(一) 下列情況可以辦理工程***:
1、 施工單位依據設計院或建設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圖、洽商記錄、變更通知而變更施工。
2、 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引起的停工,返工損失。
3、 施工單位應建設單位的要求從事施工范圍之外的作業。
(二) 辦理價差***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施工單位自行采購并實際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 合同預算中對該品種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沒有包死價格,并規定可以計算價差。
(三) 造價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項目只辦理技術洽商,不辦理***。
(四) 計算工作量時,必須同時計算增、減工作量。